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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PTT棒球板難得看到徐展元主播的文章,難得看到主播發文雖然還是滿高興的,不過仔細看了一下發現徐展元主播的文章內容有點問題,他似乎是被主管誤導了,所以我在這邊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不過因為是法律文,不全部算是棒球文,所以我就不同步到棒球邦去了。  (追加展元主播14:46的回覆)

展元主播的原文
作者 septhsu (徐展元)看板 Baseball
標題 [分享]展元:緯來中職轉播進廣告是NCC的規定
時間 Fri Apr 17 06:28: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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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棒球鄉民們
我從公司長官那裡得知
今年球賽轉播時進廣告 "有時" 會變多的原因
是因為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年規定變嚴格了
從年初的青棒與WBC就開始囉!

像一般的中職球賽轉播
我們報給NCC的節目表上 節目時間是3小時
那規定就只能播總長30分鐘的廣告
當然不能多 多了就變成廣告超秒 要罰錢的喔!
但也不能少 節目時間與廣告時間有一定的比例
(連公視都有廣告了 只是他們是非商業廣告)

一場棒球比賽每半局結束進一次1分30秒的廣告
五局下半結束進4分30秒的廣告
若九局上半球賽結束(主隊獲勝)
九上結束時就會把原本九下結束
要進的廣告加在一起播 會有3分鐘

總共會有18個或17個廣告破口(進廣告時叫做破口)
如果一場球賽轉播加上片尾走完在3小時正負10分鐘之內
這是最完美的狀態 (但好像不常發生 嘻嘻!)
我們在換投手時 絕對不會進廣告

但若是節目總長超過表訂的3個小時(這好像變成常態了耶 嘻嘻)
每超過10分鐘 就要多進一次1分30秒的廣告

例如4月16日台南的象獅戰 走完片尾是晚上10點30分
超過1個小時耶! 所以會要多6個廣告破口
(片尾在10點30分之前走完 就是5個 有正負10分鐘的彈性空間)

我們在第七局結束 就預估節目鐵定會超過3個小時 而且會超過很多
所以八局上與八局下 在局中換投手時 我們就決定進廣告
否則在賽後球評時間 就要更多的進進出出廣告
講沒兩句話就要趕快進廣告 那其實更不好
但比賽時間真的是太超過了
賽後還是進了3次廣告

在換投手時進廣告 中職聯盟主審也會多等我們大概5秒鐘
所以絕對不會有吃球的狀況發生 球迷可以放心

但如果球賽2個半鐘頭就打完(這好像是奢望 嘻嘻!)

但如果球賽2個半鐘頭就打完(這好像是奢望 嘻嘻!)
而我們每局結束18個破口的廣告當然也都播了
節目時間不到3小時 但總長30分鐘的廣告都播了
啊播都播了 怎麼辦??!!

那就是賽後球評時間我們要亂哈拉!
或賽後MVP問久一點(但也不能拖球員太長的時間 巴士都要走囉!)
總之就是要把節目時間撐到3小時啦!
而且現在也已經在各球場拉好電話線 若真有這種狀況發生
就會開放觀眾call in
所以我們播球賽 3小時是基本消費 也不可能提早下班啦!

像之前的WBC與青棒賽還有提前結束的賽制
18個破口廣告沒播完(只打七局或五局 廣告破口當然就沒那麼多)
而且比賽結束距離3小時的表訂節目時間還很久
觀眾就會看到我們賽後一直進進出出進廣告
或重播一個精采半局做為節目內容
最後我們再現身做ending 就是無法提早收工啦!

以上的說明
希望球迷能了解

祝 開心看球

以下為我在PTT討論的原文:

=======首先附上法條=======

廣播電視法 第三十一條
電臺播送廣告,不得超過播送總時間百分之十五。
有關新聞及政令宣導節目,播放之方式及內容,不得由委託播送廣告之廠商提供。
廣告應於節目前後播出,不得於節目中間插播;但節目時間達半小時者,得插播一次或二次。
廣告播送方式與每一時段中之數量分配,由主管機關定之。

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三十四條
電視電台播送廣告方式與每一時段中數量分配之規定如左:
一、新聞報導及氣象報告時間達三十分鐘者,得插播廣告一次;達四十五分鐘者,得插播廣告二次;達六十分鐘者,得插播廣告三次。
二、前款以外節目時間達三十分鐘者,得插播廣告二次;達四十五分鐘者,得插播廣告三次;達六十分鐘者,得插播廣告四次。現場實況轉播,廣告插播得選擇適當時機為之。
廣播、電視電台因執行政府指定之任務,而增加播送時間者,經本會核准,得酌增播送廣告時間。

=======法條部分結束=======

  我想大家也不希望看電視一直看到廣告吧?所以當然政府機關會限制廣告播出的總長度,例如一小時只能播出10分鐘之類的,否則整個節目裡面都是廣告,那還得了?!此外,為了避免造成節目品質不良,主管機關也會限制每個小時廣告的播出次數,不能讓你兩三下就廣告,所以才會限制說,一小時最多讓你插四次廣告。
  當然,棒球比賽的性質滿特殊的,其實用一般電視節目的規範去管會有點麻煩。

  至於是不是一定要播這麼多廣告呢,拿公視當例子其實不是很恰當的,為什麼不拿HBO當例子?法令裡面規定是「得插播廣告」,意思是「可以播廣告」,換句話說如果電視台不想播也可以,大可以像HBO一樣不播。怎麼變成好像NCC強迫電視台要播足量廣告了?

  狀況應該是,球賽打太久,多打了一小時,所以按照規定可以多播10分鐘,公司當然不會想把這10分鐘浪費掉。可是一場比賽就十八個半局,又不能把攻守交替時間拉長,放到節目最後也不適當,所以要從哪裡把這十分鐘用掉呢?答案就是換投的時候。

  是有規定廣告不可以多播,但是真的沒有規定你廣告不能少播,大家看法條就知道了。

  當然我相信展元應該也不清楚相關的規定,只是聽公司的片面之詞吧,公司自己想播廣告,把多出來的10分鐘用掉,卻講的像NCC強逼他們把廣告播完一樣。

=======以下為題外話=======

  題外話,推文中有人說NCC屬違憲機關的說法是錯誤的喔,2007年或許還是違憲組織,但是2008年1月9日重新修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改為行政院提名,而2008年8月1日選出第二屆委員之後,第四條的違憲組織狀態就不存在了。
 

  總之,我沒有批評緯來的意思,我知道緯來也是要賺錢,他們也有權利放廣告。我這篇只是純粹想幫NCC解釋,請大家不要怪說是NCC的錯。主要還是緯來自己想播廣告的,只是因為棒球比賽的性質設計,讓他們只能在換投的時候播。

※這邊就事論事,想討論大法官解釋613號的人,請右轉出門。


在我發文之後,徐展元主播很快的發現錯誤,並且澄清了
作者 septhsu (徐展元)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分享]抱歉 要改標題囉!展元:轉播中職進廣告的說明!
時間 Fri Apr 17 14:46: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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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棒球鄉民
很抱歉之前PO的文章
說球賽過長是NCC規定要播那麼多次廣告是錯誤的
windmai (風城之心)PO的文章才是正解
我是真的沒去看過相關法條
法條類的我只看棒球規則 嘻嘻
而且關於公司廣告業務的東西我也不是很懂
我只是把從公司聽到的理由向大家說明
也不是要推卸責任啦! 但讓NCC中槍 真是不好意思

只不過球賽時間過長而多播廣告
也是符合法令規定的啊!
所以在商言商 公司把廣告秒數播完
不播白不播 厚溫探單播(給我們賺一些)
也應該不會太超過吧!

公司如果因此多了些廣告收入
能讓我們辛苦的轉播工作人員與之後LIVE播緯來夜線體育新聞
以及等到快睡著 隔天清晨LIVE天天玩運彩的同事們
多一些年終獎金(希望啦!)
甚至未來讓中職球團多一些轉播權利金
球團也許就會願意多花一些錢去經營球隊
這樣良性循環也很好啊!
若以現在收視率不錯的狀況 能繼續下去到年底
今年球隊還會拿到我們的收視率獎金哩!

再者怎麼沒有人疼惜我們
若球賽不到三小時就結束
球員都走了 球迷也散場了 連球場的燈都關了
但我們轉播團隊還是得繼續撐著耶!
之前幾年就不用這樣 今年要這樣真的就是NCC規定變嚴格了
雖然這是我們的工作 但看到明明球賽都結束了
其他人都收工了 我們還要做滿三小時
心裡總不是滋味 嗚嗚~~

總之還是感謝各位球迷觀看緯來各節目
有收視率 有廣告收益 才是我們的命根啊!
所以以後若是賽後時間進進出出廣告
請大家可以去上廁所 但不要轉台
接到收視率調查的電話 或家裡有裝收視率調查的盒子
都懇求你們說在看緯來體育台囉!

祝 平安快樂
展元 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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